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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下月开始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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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近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汉中市区几家酒店询问酒店有无最低消费情况,在记者走访的5家酒店中,5家酒店都表示,该酒店餐饮不设最低消费。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近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汉中市区几家酒店询问酒店有无最低消费情况,在记者走访的5家酒店中,5家酒店都表示,该酒店餐饮不设最低消费。

  家住在五一路的市民王先生说,近1年以来,他发现在汉中设最低消费的餐馆几乎没有了。市民王先生“没等国家实施强制办法前,我看汉中餐饮业就做的很好呀?有的火锅店可以点半份菜,也可以自带酒水了。”

  在采访时,虎桥路一家生意还不错的火锅店老板坦言:“随着汉中餐饮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家餐饮企业绞尽脑汁提供优于他家的服务,如提供小吃、送菜等。反正我们身边的餐饮老板都感到生意难做,客人挑剔,大家维权意识又强,哪还敢有人设最低消费啊。”如今餐饮业受政策影响,绝大多数餐饮店都走的是大众餐饮路线,业内人士介绍,汉中城区,目前仅有个别高档餐饮会所,可能存在包间内设最低消费现象,其他都不存在最低消费情况。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等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市民还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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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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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规定能起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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