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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西乡:离婚“暗战”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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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9-29 13: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当事人送来的30万元执行款将偌大的办公桌铺满,一起“焦灼”多时的离婚纠纷案,历经波折后终于在西乡人民法院法官将心比心、细致入微的调解下尘埃落定。本是亲戚眼中的模范夫妻,又是事业有成的患难伉俪,如今怎么会在法庭争讼离婚?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西乡:离婚“暗战”终于尘埃落定

西乡:离婚“暗战”终于尘埃落定


        矛盾积累一朝离婚暗涌骤起
        李斌(男)与廖华是西乡县一偏远山村的村民,2004 年两人相识、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在外打工。之后,夫妇俩自主创业开办了一家劳务公司。从埋头苦干到拥有不菲的现金存款,小日子可谓越来越红火。接着,夫妇俩在本地购置了商品房、轿车等,成了众人眼中白手兴家的“模范夫妻”。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孩子的出生,2010年起,双方逐渐产生隔阂导致分居,夫妻关系一直未能改善,双方多次协商离婚无果。今年6月,李斌向法院起诉,请求准予离婚。

        至起诉时止,长期的矛盾累积,两人虽形同陌路,但“暗战”却一直在延续——先是二人的悄然协商,不成;后演变成两家族之间的争吵,无果;年幼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更是“暗战”的导火索。诉讼前的结果是,一个长期在外经营公司有家不回,一个守着空荡荡的家抚养孩子饱尝艰辛......2012年,随着孩子适龄上学,幼小心灵的哭诉使两口子的较劲从地下转到明处。

        互不相让冲突使伤痕加深
        虽然双方都意识到了维持一个这样的家庭,不但毫无意义,甚至对孩子的伤害更大,但在李斌向法院起诉后,法官向他询问廖华的具体情况,并希望他代为转达一下起诉的相关事宜时,李斌摇摇头,说:“相关材料你们还是上门亲自送给她吧。”原来两口子近一年来很少交流过,每次协商均因争吵而作罢。特别是案件起诉前发生的一件事,更造成了双方的伤痕无法弥合。原来,围绕双方的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李斌母亲曾于6月初到廖华家中协商,谁知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口角争吵演变为肢体冲突,经报警处理方才平息,婆媳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这一次冲突加深了二人及亲属间的隔阂,夫妻关系落入无法调和的境地,哪方先起诉离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离婚暗战曲折反复疑无路
        “感情没法挽回了,本想和气离婚,结果却事与愿违,闹心啊!”廖华在接到法官送达的法律文书时颇为无奈地表示,原来双方感情本已出现危机,后因为婆媳关系不和睦使脆弱的关系“雪上加霜”,现在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又产生严重分歧。

        难题摆在了法官面前:为什么双方协商许久都苦无结果?为何巨额财产成为阻碍离婚的最大“绊脚石”?如何判决方能使双方接受?哪一方抚养孩子更利于其成长?由于涉案的财产数额近100万元,虽双方均表示有离婚意愿,当庭调解时,两人都翻起了旧账。

        “从替人打工,我没日没夜陪他苦熬到后来开办公司,我一直不领薪水从事管理。结果,我得到了什么?”廖华抹着眼泪哭诉。
        “你好得到哪里去?!”李斌也发飙了,“结婚8年,我们之间的交流屈指可数,最近一年多来你对我更是不闻不问,成了陌路人。”他还说,正是由于廖华与母亲发生冲突打架一事,他才下定决心向法院提出离婚,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应由自己抚养。“女儿上学他从不接送。生病住院,全是我悉心照料,孩子的抚养权我不能给他。”廖华反驳。  法院多次庭前调解都未能成功。

        巧手调解化僵局促履行
        由于案件起诉已有一段时间,原、被告一直“谁也不愿理谁”,彼此的怨恨在加深。为舒缓当事人对立情绪,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先与原、被告分别谈话、询问,详细了解了他们的真实诉求与调解意愿,做到了心中有数。法官考虑:能否通过单边协商,找到大家心理都能接受的“契合点”,促成双方“和平分手”?无论在效率、精力、还是经济上都要找解决纠纷最好的途径。为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联系,陈述《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的规定,使其明白案件的处理原则,请双方积极配合。

        通过多番释法说理,双方的合理要求不断被对方认可,分歧不断减少。最终,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房子及30万元现金归廖华所有,孩子由李斌抚养,车辆及其他财产归李斌所有的离婚调解协议。为了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官不断督促与协调下,李斌当天筹措并交来了30万元执行款,当庭移交并履行完毕,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真正实现了“和平分手”。

        “这是个解脱!”双方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至此,这起僵持已久的离婚“暗战”终于有了结果。

         汉中第一网提示:对婚姻家庭案件来说,通过讲情说理,引导当事人言和息诉,着力化解纠纷是法官办案的优先选择。鉴于当前时有发生的“争产大战”、“夺子纷争”等一系列离婚纠纷的衍生案件,现实要求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更应重视对共同财产及债务、子女抚养等细节问题展开调处,灵活运用好各种调解方式与手段,因地制宜地积极展开案件调处,同时充分考虑其社会效果,于公平协商的基础上,力争达到当事人都满意的调处结果。而作为纠纷当事人应以包容、谅解之姿,主动宽容对方,和气协商。(文中均系化名)(张博文/图)
发表于 2012-10-3 13: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战争,互相耗着,不如早点了结。,所谓早死早超生。翻过这一页大家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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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10-4 19: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耗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离了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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