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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 两亲家为彩礼酿发血案 法官调解免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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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09: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袁法官,是您的耐心让我们重归于好,我亲家也不用去坐牢了。”近日,陕西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妥善的化解了两个儿女亲家的矛盾。

两亲家为彩礼酿发血案 法官调解免牢狱之灾

两亲家为彩礼酿发血案 法官调解免牢狱之灾

       家住洋县磨子桥镇的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案发前系儿女亲家关系,因子女闹离婚,双方因婚前彩礼问题致关系不睦。2015年6月5日晚,李某某与其子到洋县磨子桥镇杨某某家,双方发生纠纷,村干部进行了制止,约定次日在村委会进行调解。次日早7时许,李某某与妻儿来到杨某某家门前,与杨某某夫妇言语不和发生撕扯,李某某和杨某某互相抓住对方衣领撕扯,后李某某双手扳折杨某某抓自己衣领的右手,致杨右手受伤,后经他人拉劝分开,但随即又在一起撕扯倒地,李某某又将杨某某右手拇指咬伤。后杨某某被诊断为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伴第一腕掌关节脱位、右手拇指被咬伤,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审理中,杨某某提出要求李某某赔偿其各项费用7万余元,并要求法院严惩被告人。在杨某某要求赔偿的7 万余元中,其中伤残赔偿金就近2万元,但刑诉法规定附带民事赔偿不包含残疾赔偿金,这和杨某某的预期相差甚远。本案承办法官袁文中向其释明法律后,杨某某情绪激动。该案系婚姻家庭问题引发矛盾,如处理不好,将不利于矛盾化解,还可能引发信访问题,使两亲家矛盾继续扩大。

       案发后,李某某对自己伤害行为本就十分悔恨,其家属也期望法院宽缓处理,便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对方损失以期对方谅解。袁法官抓住时机,向被告人告知其赔偿与得到谅解的利弊关系,并让李某某当面向杨某某道歉,使双方矛盾得以缓和。然后又趁热打铁,庭审后多次给被害人做工作。通过换位思考,将耐心感化融入调解工作中,向双方对比调解和判决对于双方的利害,让他们权衡利弊得失,最终李某某自愿赔偿杨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5万元,杨某某也谅解被告人。法院依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袁法官表示,发生在亲属之间的刑事案件,裁判时要尽量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否则容易引发后续矛盾,甚至酿出更严重的刑事案件。本案因儿女婚姻问题发生纠纷致人受伤,被告人主观恶性小,法院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妥善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同时法官也告诫大家遇事要冷静,否则酿成大错后悔晚矣。(陕西洋县法院 巨惠荣 王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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