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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一校园内莫名丢失大量财物 盗贼竟是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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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6: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0后的李某原本是一名律师,却因贪图钱财多次知法犯法,在校园内“顺手牵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5 B% I9 r/ W& ^! P
        2016年3月的一天,李某到汉中某高校单生公寓找朋友,经过该楼5楼时,发现楼梯口一房门未锁,室内无人,遂产生盗窃念头,从房间桌上盗走刘某某一黑色笔记本电脑包(内装笔记本电脑一台)及孙某某200元现金。尝到甜头的李某随后多次进入学校盗窃。4月3日,被告人李某到某高校图书馆自修室看书,期间发现被害人张某放在桌上正在充电的一部手机(经评估价值539元),趁周围无人注意盗走该手机。4月20日,被告人李某行至该高校教学楼7楼教室,适逢刘某上厕所,教室无人,便盗走被害人刘某的书包,随后将包内手机盗走(经评估价值1598元)。4月24日,被告人李某行至该高校图书馆7楼自修室,趁人不备盗走被害人王某书包内钱包一个,钱包内装证件及多张银行卡,随后被巡逻学校安保人员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破案后上述财物均发还被害人。
; m! e5 K8 K3 F9 i* K+ ?5 g: t        汉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573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6 Q7 u( N# L9 x6 I; \         法官提醒:学校是知识的圣地,人员相对比较简单。但同时学校也是个开放的场所,各色人等都会出现在此。大家应该注意自己财物的安全,如果是手机等小件物品,不妨随时带在身上;如果是电脑等大件物品,也可以拜托坐在附近、熟识的同学帮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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