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1614|回复: 1

[闲谝] 朋友杀人要跑路 他提供交通工具、手机协助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8 07: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到朋友杀人后的“求助”电话,为其提供交通工具及通讯工具,并协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抓捕,最终双双落网。近日,汉中市镇巴县法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一年。
: V8 I! ^. T* r  今年1月24日,镇巴县泾洋镇一家烧烤店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冉某作案后趁乱逃离现场。慌乱中的冉某与朋友毛某取得联系,告诉毛某自己杀了人,请他想办法帮忙逃跑。
8 `, `1 a8 ~) V' @: h& f  o  _6 E0 b3 \$ |: v- m
  接到朋友“求助电话”后,毛某立刻联系了一辆出租车,在两人约定的地方将冉某接上车,一起向西乡县方向逃跑。在逃跑途中,毛某还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冉某,供其与外界联系。
! S- @( U7 _/ ~& Y- f2 W; s% U, p- [: X
2 q2 M* o# J8 U6 N
# ]( z& n! m# y% b0 X  但两人的逃跑计划并不顺利,很快就被在沿途布网堵截的民警抓获。到案后,冉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毛某也如实供述窝藏事实。(华商记者 周金柱 袁小锋)
/ q2 Q4 s9 D) J  o( E0 m% }0 p+ @
a
0 0
  @ME: 
发表于 2015-12-8 16: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糊涂呢还是讲义气呢,我得想想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