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河道水浅,非法电捕鱼也进入高发期。近日,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有网友拍摄的一组照片迅速引起网友关注。照片中显示,几位看不清容貌的群众正拿着渔网和电瓶在汉江里大肆捕鱼。12月1日,记者联系了市渔政管理站。该站工作人员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每年10月至第二年春天都是我市汉江、嘉陵江水域非法捕鱼案件高发期。水域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全市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市早在9月份就转发了《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汉江电捕鱼
此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渔业资源及生境损失,也未取得渔获物的没收渔具,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取得渔获价值一千元以下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取得渔获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严重取得渔获物价值一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渔业资源及生境损失的,没收渔具、渔船、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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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仅今年9月初至11月底全市专项行动期间共查获非法电捕鱼案件30余起,没收违法渔船34只、电瓶30台。渔政部门提醒,冬季是电捕鱼高发期,市民发现电捕鱼现象,可向渔政部门举报,汉江两岸举报电话:汉台区2215201、南郑县5512457。(来源:汉中日报 原标题:冬季是电捕鱼高发期 汉江两岸举报电话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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