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1255|回复: 2

[爆料] 冒领计生奖励扶助款 西乡一计生专干犯贪污罪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2 11: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为村计生专干,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款管理工作的便利,隐瞒事实,冒领他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款。近日,汉中市西乡县骆家坝镇原金家岭村(现钟家沟村)计生专干刘某犯贪污罪,被西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 B# j! t$ R4 y" B% c4 j! R$ \+ [' `/ N) K1 I1 Y+ l) _/ }  Z
  2007年,时任金家岭村(现钟家沟村)计生专干的刘某在申报该村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将符合奖扶条件的村民鲜某上报为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后将计生奖励扶助存折予以扣留,也未告知鲜某其享受计生奖励扶助一事。自2008年至2013年,刘某先后多次支取鲜某的计生奖励扶助款。2013年,鲜某被变更为计生特别奖励扶助对象,补助标准提升至每年9600元。同年8、9月的一天,刘某与时任骆家坝镇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的程某商议决定,每年只付给鲜某1200元的计生奖励扶助款,剩余部分由二人私分。2014年1月7日、2015年1月21日,刘某和程某两次私分鲜某计生奖励扶助款共计16700元,其中刘某分得8700元,程某分得8000元。案发后,两人已将所得赃款全部退缴。
% X4 ~/ c( @: k  t
  另查明,在案件侦察阶段,程某主动如实地供述了他和刘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 ]$ {! p& z7 W) g, d' V1 N5 y3 |; p5 G5 u( A5 w+ M9 T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和程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程某免予刑事处罚。( 华商报 作者:王亮)+ a, t/ @* y, H/ f  i
! V9 C. h5 ^) I( r
a
0 0
  @ME: 
发表于 2015-10-22 21:06: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一只小苍蝇被拍倒了,好啊
a
0 0
  @ME: 
发表于 2015-10-25 07:4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蛀虫太可恶了,国家的惠民政策成了他们中饱私囊的工具。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