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域内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及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按照“守土负责、属地管理”、“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工作,请市内各企业、商业机构、社团组织及个人开办的信息服务类微信公众号于9月15日前到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注: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可提前电话预约,可提供《汉中市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电子版)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4号
电话:0916-2226631 15619807567
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