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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汉中:大型活动需由公安机关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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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29 10: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12月31日,正值跨年,上海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对此,汉中市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型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1月1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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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指出,汉中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职能,对需要安全许可(非政府性)的大型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规范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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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刚介绍,大型活动主要分为三类,政府举办、非政府举办、群众自发。针对此三类活动,根据《通知》,对于非政府举办,5000人以下的活动,需要向县(区)级公安机关申请,5000人以上的活动,需要向市级公安机关申请,经过公安机关的安全风险评估,于7个工作日内下发许可(不许可)通知。 对于政府举办的,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对活动安全负总责,具体承办部门为安全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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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要在拟举办活动前20天向同级公安机关书面提交活动方案及相关资料(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人员、车辆数量,活动场地的功能区划分、平面图,安全责任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人等),公安机关对活动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意见,并反馈至活动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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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群众自发组织的,例如春节期间商场的促销、庙会、庆祝等活动,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强化安保力量、加强管控工作,落实高风险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控制人流,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记者 王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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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29 15: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增了开展活动的麻烦,这简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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