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在该院泾洋法庭公开宣判一起特大摩托车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案被告人10人,盗窃摩托车47起57辆,价值近40万元。主犯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镇巴县与邻近的西乡县为山区县,摩托车作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被告人晏某某独自或伙同7名被告人在两县境内疯狂盗窃摩托车,大部分卖予其居住地村民,其所居住村几乎全村涉案,公诉机关对涉嫌掩饰、隐瞒所得较多的孙某某移送审判。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影响恶劣,镇巴法院特邀请镇巴电视台对宣判进行报道,进行普法宣传。本次宣判,有效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陕西传媒网 通讯员 周晓慧 张红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