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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 汉中小伙QQ上扮“美女”行骗 事情败露后被诉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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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0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2日,22岁的男子卢某某因为一时鬼迷心窍,通过QQ聊天,借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现金6200元、手机两部,被陕西省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勉县人民法院以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4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卢某某登录手机QQ,网名为“请安静的忘记我”,添加网名为“离别诉殇”的黄某某为好友。黄某某查阅QQ资料后,觉得对方是女性便同意添加为好友。两人用QQ聊天期间,卢某某谎称其叫李慧,女,现年24岁,系略阳县人。黄某某聊天中得知李慧单身,逐渐对李慧产生了好感。后来两人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在网络中相处,并频繁联系。2015年2月,因家中催促,在外打工的黄某某返回勉县相亲,卢某某知道后表现的很伤心,还用同事QQ空间的照片发送给黄某某。2015年2月28日,卢某某谎称没有生活费了向黄某某借钱,黄某某随即给卢某某的银行卡汇款2000元。2015年3月初的一天,卢某某谎称手机不好用没法聊天,让黄某某给其买一部好点的手机,黄某某花6200元买了一部苹果牌iphone6plus手机,通过勉县中通快递公司寄至卢某某提供的地址,卢某某收取后自用。黄某某准备去江苏省务工,卢某某提出和黄某某一起去务工并让黄某某汇钱购买火车票,黄某某给卢某某账户汇款1000元。数日后,卢某某谎称母亲去世,黄某某给卢某某账户汇款1000元。随后,卢某某又以身份证丢失、需要购买车票等为由,要求黄某某汇钱,黄某某给卢某某账户汇款1000元。之后,黄某某催促卢某某到江苏省务工未果,提出见面,卢某某遂将与黄某某的联系方式拉黑。后黄某某经多方打听,在QQ群中与另一被害人张某某联系上,得知卢某某为男性,才发现被骗。
        2014年12月,卢某某采取同样的方式骗取另一位QQ网友现金人民币1200元、红米手机一部。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在使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过程中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要轻易汇款、借钱、邀约、赴约、见面,以免上当受骗。(陕西勉县检察院 杨发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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