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汉中第一网 首页 汉中新闻 查看内容

南郑县委党校原副校长办公室超标被中纪委通报

2015-4-28 21:2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6| 评论: 4|原作者: 汉中帮

摘要: 4月27日,中央纪委网站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每周例行通报。其中有我省6起案件,分别是:   1.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小居安村党支部书记刘勇,以学习为名组织公 ...

4月27日,中央纪委网站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每周例行通报。其中有我省6起案件,分别是:


  1.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小居安村党支部书记刘勇,以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郑县委党校原副校长办公室超标被中纪委通报
  2.长武县司法局原局长赵智选,违规发放福利,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塞县种子管理站原站长王党生,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绥德县民政局敬老院院长郝艳梅,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汉阴县龙垭镇三柳村党支部书记刘刚,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南郑县县委党校原副校长周宝琳,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大气未成 2015-4-28 22:05
办公室超标这只是小意思
山涧清泉 2015-4-29 11:19
很多比这大的事咋没见通报?
没有特色不行 2015-4-29 13:45
我是我们单位领导聪明,自己换了个小办公室,把原来的大办公室空着
汉山神氓 2015-4-30 10:29
西安市长董军等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被处分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这8起问题分别是:

       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西安市副市长张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何剑文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市忠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谷兴华大办丧事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副区长赵海宏等人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赵海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区委书记魏培仕、区纪委书记刘芳被诫勉谈话。

       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黄强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

       南航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纤等人公款打高尔夫球,刘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方副总经理张众和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林庆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东风本田 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司副总经理陈斌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东风汽车公司党委给予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蔡玮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吴丹(其时被抽调参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专案工作)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衢州市纪委给予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青平党内警告处分,常山县监察局给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龚志光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将失信于民,必须清醒认识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五一”、端午将至,要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哪些部级干部违反八规被点名?

       王建鸣是十八大以来被中纪委二度点名曝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省部级官员。之前一次被通报的是黑龙江省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他携带亲属到当地风景区旅游,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中纪委没有通报对王建鸣的具体处理时间,但其在2014年10月发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汇总“月报表”显示,违反八项规定的省部级官员数量,由此前的2名,升到了3名。

       3名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的省部级官员中,除了付晓光、王建鸣,另一人是谁?有媒体报道称,另一人是交通运输部一名副部级官员。

       中纪委官网通报称: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据新京报)

查看全部评论(4)

  • .
  • .
  • .
  • .
  • .

文热点

读排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