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汉中市社会救助工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救助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共保障各类救助对象36万人,支出资金4.4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60943人,农村低保203369人,农村五保供养20341人,城乡医疗救助70258人次,临时救助5629人次,保障孤儿1296人。 我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低保分类施保工作措施,对农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8类人员提高了保障标准。着力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出台了《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市民政局抽调57名市、县民政干部对勉县、略阳、镇巴3县各1个镇低保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1195户2645人,进行了典型剖析,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进一步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强化低保工作手段,协调召开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市级成员单位联系人培训会,核对工作更加高效。 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复审复查退出低保13443人。积极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将市级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镇(街办)医疗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 (通讯员 刘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