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检察院协调指导处获悉,近两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强化侦查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13人,占全市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47%。其中查办受贿5万元以上的大案57件、查办县处领导干部9人。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6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拓宽案源渠道,主动初查案件线索,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的情况通报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分析行业犯罪规律,捕捉收集各单位办案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突出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将打击的锋芒对准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医药购销等易发多发领域。 2011年至2012年,汉中市检察机关相继查处了南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某(副县级)受贿50万元、南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刘某受贿292.5万元、原汉中交通征费稽查处处长李某(正县级)受贿34万元、汉中地质大队队长冯某(正县级)受贿45万元、汉中市医药总公司总经理李某(正县级)受贿10万元、略阳县天津中医医院院长张某受贿73.5万元等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在全市乃至全省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震动,有效地净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吕贵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