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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20余万流动人口持居住证 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2012-10-12 19: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4| 评论: 2|原作者: 清风明月

摘要: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实施。汉中10月起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汉 ...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实施。汉中10月起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汉中有20余万流动人口

  据了解,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为流动人口。 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在此列。

  汉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大队民警李昊表示,根据去年7月至今年10月8日的统计,汉中有流动人口208676人,出租房屋有16552间。按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手续,分为居住登记与居住证两种。

  居住登记流程是,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30天以下的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拟居住30天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1年有效期、3年有效期两种,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居住证有效期分两种

  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居住证。记者了解到,申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很多方面可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同城待遇。如,在居住地可享受就业服务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另外,在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参加职称考试方面,都没有任何门槛,可按规定享受同等待遇。随同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入学,所在学区学校不得拒收。

  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1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领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证,还可在居住地申领驾照,买车上户,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记者从汉中警方了解到,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租房,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督促其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超过100名的,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流动人口签订和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都不收费。居住证遗失、损坏的补领或换领,只收证件工本费,工本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居住地址变更的,流动人口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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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狼子野心 2012-10-12 19:48
房子卖不出了吧,谁让你们定那么高的价,活该
OK汉中人 2012-12-17 12:27
      日前,记者从市住管局了解到,从今年10月起,我市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并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的,在居住地可以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办法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凡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并符合居住地有关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除户籍外其他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向居住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供身份证明、现有住房、家庭收入、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并通过居住地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如居住地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轮候计划等实际情况满足,可在居住地申请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一套限价商品房。
    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执行情况统一纳入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资格审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流动人口,按规定实行定期审核。审核时除提交必要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本地居住证。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配售限价商品房的按规定办理限价商品房产权证。
    据悉,为尽最大可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今年我市还扩大了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保障房的优惠和便利。近日,我市出台了保障房管理新规,除降低申请者年龄条件外,还实行保障房申请的全市统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在我市任何一个区县申请除廉租房外的保障性住房。
    据记者了解到,截止11月底,我市今年新开工四类保障性住房项目76个,建设保障性住房28075套。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可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8242套,可以解决4.8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记者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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