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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勉县:小伙四次盗窃母校学生财物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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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2: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是一年毕业季。毕业离校后,大多数人想起母校都会心存感恩,有些人还会经常回到校园,会会老师、看看那里的变化。勉县的90后小伙宋某也常回母校,不过,他每次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去,偷偷地走。# z& Z  @" X( t; d' W
        2015年11月,刚刚从勉县某中学毕业离校不久的宋某因手头缺钱,想到自己熟悉母校的环境,就产生了回校盗窃学生宿舍内财物的念头。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宋某翻越学校南侧院墙进入校园,趁学生不在宿舍,盗窃了张某某放置在自己下铺的铁观音茶叶一袋。几天后的一天凌晨2时许,宋某再次到宿舍楼二楼,趁学生熟睡之机,在宿舍内将下铺学生王某某装在裤兜内的500元现金盗走后逃离现场。同年12月初的一天21时许,宋某以同样的方式,进入宿舍盗窃了学生龙某的枕头下棕色钱包内的2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前三次盗窃得手后,宋某尝到了甜头,12月20日20时许,宋某趁学生上晚自习期间,用同样的方法翻墙进入学校,进入宿舍将学生施某放置在枕头下的一部黑色的直板红米手机盗走。之后,宋某又在另一间宿舍盗窃时,被返回宿舍的学生现场抓获并报警。1 f: b, C! K, L
        6月5日,勉县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向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诗经·大雅·抑》中曾写到:“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本案中的宋某不仅不感谢学校的教育之恩,反而“报之以窃”,最终将自己送入高墙。检察官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者:勉县人民检察院)  ?: _: o. q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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