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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跳水救人的宁强干部 今获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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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6 08: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还记得5月31日刷爆朋友圈的一则宁强干部救人事件吧?今天,救人的那名英雄被重奖了,他不仅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还获万元现金奖励。
9 W- }. y( W! L" d5 y7 W& @        事件经过是:5月31日上午11时许,汉中市宁强县城玉带河大桥上,一中年女子突然跳入河中,迅速引来周围群众围观,但河水太深现场无人会水进行施救。
' E9 j' h) T& f7 @% \* `. Y         危机时刻,宁强县卫计局干部王海宁正好路过,见该女子已在呛水下沉,王海宁见状毫不犹豫的跳下了水游过去急救,奋力将轻生女子救上了岸,并迅速展开了简单的急救,当民警赶到后,他才悄然离去。最后,该女子经抢救无大碍,跳河原因是夫妻因生活琐事吵架所致。 众人评价王海宁:业余时间经常性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平时就养成了乐于助人的习惯,这次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绝非偶然,而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 {& R$ v9 G2 j) H8 o8 p
        今天,该事件又有新进展了。6月5日上午,宁强县在县卫计局会议室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授予王海宁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1万元。
( B. m& u% s1 v( C  i- N! p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一种精神、一面旗帜、一种力量,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平民英雄”。王海宁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遇危险的紧要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施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雷锋精神”,全社会都值得向他学习。0 u5 {  T, J,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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