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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两医院院长获刑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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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10: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中一家医院副院长郭剑平和汉台区一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琼波,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非法收受他人感谢费、药品回扣款9.1万元和3.79万元。近日,两人因受贿罪被判缓刑。: Y- K- h" N2 b9 @
  医院副院长受贿9.1万元- |4 b, B7 }: {7 |7 K; @* f/ N
  据了解,今年3月份,汉台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发现郭剑平涉嫌受贿,决定进行初查,经查后发现郭剑平确有犯罪事实的存在,遂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调查,并于4月7日将其刑事拘留。
" O0 o" G1 [: F, k  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10年1月,汉中一家医药公司药品经销商刘某,在郭剑平的办公室里为了感谢郭在2009年对医药公司的照顾,送给了郭现金6000元,并和郭谈好以后按医院从其公司采购药品金额3%的比例给郭提取回扣。同年3月份,刘某带着几种新药的彩页和1万元现金来到郭的办公室,请郭帮忙使这几种新药能顺利进入医院,并将1万元现金送给郭。后来,在郭的帮助下,有两种新药顺利进入了该医院。2011年1月,刘某来到郭的办公室,按照之前的承诺,将2010年度医院从其公司采购的药品总货款3%的回扣款3.1万元送给郭。2012年1月,刘某将2011年度回扣款3.2万元送给了郭。
5 I) W6 _& d& g) v0 u3 g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查明,2009年年底,汉中另一家医药公司业务员蔡某,给郭剑平所在医院送完货之后找其签字,签完字闲聊中,郭谈到能否给让点利,蔡某表示以后会考虑。2011年6月,该医药公司给该医院送货时,蔡某也一同前往。蔡某到郭的办公室后,送给郭药品回扣款1.2万元。
  Y; Q1 J" ~9 q6 w% g- }  办案中查出另一桩受贿案
$ s8 i/ {& o/ E  汉台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汉台区武乡镇卫生院院长张琼波涉嫌受贿。办案人员在调查时,张琼波否认存在经济问题。经办案人员耐心进行法律教育后,其才供述了收受药品销售公司回扣3.79万元,归个人使用的犯罪事实。2 f* d& A( H, \5 Q) b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底,张琼波参加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会议时,与药品经销商刘某签订了统一配送合同。随着双方业务的开展,刘某为了感谢张在购药中的关照,从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分6次送给张回扣款2.22万元。另外,在2011年7月,药品经销商张某希望张琼波的卫生院能够购进一些快过期的药品,于是将张琼波约至一茶楼,表达完请求后将预支的1000元药品回扣款送给张琼波,并承诺在后续的业务中再给回扣。此后,张琼波又多次收受共计1.47万元回扣。3 c  [. V' u- d! n# n9 s+ M
  法院审理认为,郭剑平在担任医院副院长兼药剂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销售方药品回扣款9.1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张琼波在担任武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收受药品回扣款3.79万元归个人使用,已构成受贿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郭剑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张琼波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4 E7 \/ _5 d8 A
(记者 张松 通讯员 郑晓斐) 8 R* |0 q6 _. ]) O$ H. j&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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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药代表 “放倒”汉台区两个医院院长http://0916001.com/thread-23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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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电视机坏了,拿到修理店去修。http://0916001.com/thread-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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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9-14 1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常事,没啥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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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9-14 13: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干天在看,现在这年月,哪个当官的被抓或不被抓,都太正常了。只要是中国人或了解中国国情的,用脚大肢头都能想到是怎么回事,算不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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