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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亮点多多,引来各界热议。
对于深受评职之苦的中小学教师来讲,对此也十分关注。
这次的职称制度改革在哪些方面做了改变?对中小学教师评职的影响有多大?老师们的诸多诉求有多少能够实现?
下面有针对性地做一下解析: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不会取消。
《意见》第四条规定,“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
也就是说,教师的职称制度只能在现有基础上完善,不可能像有些传言说的那样取消,这已经定调。
中小学开始设置正高级职称。
《意见》第五条规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这一条规定带来的好处是,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天花板更高,教师专业发展上升的空间更大。
令人担心的一点是,不知道正高级职称的名额或比例是多少,如果只是象征性地给极少的名额,起不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论文和计算机不再是必要条件。
《意见》第八条规定,“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这给老师们带来的直接好处是不用花钱买论文,不用浪费大量的精力、财力去考一纸计算机证。
评职指标的限制依然存在。
《意见》的第十五条:“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按照现在的管理架构,国办中小学应该属于前者,评职需要受到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换句话说,如果某所学校里的高一级职称的名额已满,如果现有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变,那么,老师们评职还是没戏。
结论:
中小学教师在评职过程中最大的不满,在于名额过少,即使教育教学水平再高,如果单位里没有名额也没有晋升希望。
因此,很多教师都建议能够取消名额限制,实现够条件直接晋升。
这一次的职称改革,显然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以及论文不做要求,只是为老师们节约了一点精力和财力,对是否评上职称本身影响不大。
所以,这次职称改革很可能解决不了教师心中所有的期盼。
在现有的框架下,如果想让老师得到更多的实惠,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呼吁有关部门能够从岗位结构比例方面给学校更多的倾斜,让更多的符合高一级职称条件的教师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作者:遗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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