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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 汉中一渣男“脚踏三船”骗财骗色,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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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霸道总裁爱上我,相信不少女性幻想过偶像剧的情节能照进现实,但现实是你以为自己遇到了完美无瑕的爱情,却落入对方的“爱情骗局”,不仅被骗了感情还被骗了钱。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借婚恋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殷某系汉中某县无业男子,2017年结婚。2022年3月份左右,殷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了勉县籍女子田某,殷某谎称自己未婚,系退役士兵,父亲开煤矿,家庭条件优渥。为取得田某信任,殷某在网上下载一些帅气军人相关照片、视频,以保密为由,将面部截掉或者添加马赛克后谎称是自己发给田某,后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在殷某的甜言蜜语的强力攻势下,很快俘获了田某的芳心,殷某信誓旦旦的告诉田某自己要娶其为妻,田某也确信殷某就是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后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在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殷某便开始以自己生病、请领导吃饭等虚假事由向田某“借”钱,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田某某不仅将自己的积蓄“奉献”给殷某,为了给殷某凑钱还借遍了身边的亲友。一段时间后,田某发现殷某不愿带自己见其父母,且闭口不谈何时归还“借”走19余万元,对此田某产生怀疑,后经多方打听得知殷某已婚,田某质问殷某骗了自己,让其赶紧还钱否则就报警,为了暂时稳住田某,殷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陆续向其退还6000余元,之后便再无归还之意。
       经多次催要无果,田某便向勉县公安局报案,后勉县公安局民警将殷某抓获归案。殷某的伪装也被撕开,殷某不仅不是高富帅,且近年来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更让人唏嘘的是殷某在与田某“恋爱”期间,与另外一名女子保持亲密关系,并育有子女。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说法
       千里姻缘一“网”牵,本以为遇上了桃花运,没想到撞上了桃花劫,网络中充满了虚虚实实,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能被虚无缥缈的甜言蜜语所蒙蔽,不能随意相信别人,切勿让“心动”变成“心痛”。对于一谈感情就找借口借钱的,往往是网络交友的诈骗套路。同时提醒想借婚恋名义诈骗钱财的人,网络虚拟,法律不虚,感情可假,代价却真。(来源: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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