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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勉县老道寺镇季寨村村支书田某12月9日和12月10日在学校操场搭喜棚请客,一共摆了46桌。据老道寺镇纪委调查,田某每桌正席原材料价值350元,前一天晚上的夜宵每桌原材料价值160元,两者均不含人工费和烟酒,从纪委认定标准来看,已经超过规定的桌数。
+ h/ c1 _5 I ]1 q( s+ e 勉县和老道寺镇两级纪委调查后确认,田某在为儿子操办婚事当中,共收取160名亲朋好友礼金48200元,其中收取59名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12900元,县镇纪委已经责令其退回。
/ E; V y* d6 U. p% w 勉县纪委表示,田某身为共产党员,尤其作为村支部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取服务对象礼金,占用学校公共资源为其儿子举办婚礼,属于违反廉洁自律行为,按规定应给其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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