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055|回复: 0

[文明交通] 汉中公职人员扶贫后饮酒遇检查“调侃”交警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16-12-2 19: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9日晚,有网友爆料,29日下午3时许,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单位公车,在108国道遇到交警例行检查时,对交警出言不逊。记者从勉县卫生监督所证实,车上5人系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乡扶贫后,其中3人午间吃饭时少量饮酒。勉县纪委称公职人员午间饮酒违纪,目前已介入调查。
    29日晚8时许,有网友发帖称,当日下午3时许,勉县卫生监督所公车上班时间拉了一车四人,喝完酒准备返回单位。当车辆行驶至108国道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褒联中队辖区时,恰遇交警例行检查。因害怕交警查出他们公车私用,上班时间喝酒,竟然公开和交警叫板,不让交警查他们,双方发生争执。
    网贴显示,被交警检查的车辆为一辆白色帕拉丁越野车,车牌号为陕F33988。车辆行驶证显示,车辆所有人为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0日上午,记者从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29日下午3时许,褒联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勉县卫生监督所的车辆。经过酒精检测,驾驶员并未饮酒,车内有人员饮酒,车厢内有明显酒味。因驾驶员并未饮酒,因此并未处罚。
    随后,在勉县卫生监督所后院停车场,记者发现了网贴中的越野车正停在院内。支书王俊安证实,陕F33988的白色帕拉丁越野车为勉县卫生监督所有。
    王俊安说,经过初步调查,29日上午,所里5人到勉县褒城镇青河村扶贫户家中进行慰问。慰问结束后,5人便在褒城镇街上一餐馆就餐,“5个人其中有3个人饮酒,每个人喝了1、2两二锅头。”王俊安称,在回城途中,遇到交警检查,其中有人对交警调侃了几句。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后经协调,双方已经达成谅解。
    当日参与扶贫的武某称,当日9时从单位出发到褒城镇青河村6户贫困户家中慰问,中午1时许结束后到镇上就餐。除司机和一女性外,其余3人每人喝了大约1两多白酒。随后武某自行驾车回家,后来才知道同事和交警发生了争执。另一名当事人陈某称,对于当时的行为很后悔,已经向交警道歉,同时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分。
    王俊安表示,严格按照规定来讲,公职人员午间不能饮酒。他们将进行调查,随后做出处理。
    勉县纪委作风整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午间不能饮酒,此举已违纪。纪委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