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6443|回复: 0

[爆料]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官方这样回应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16-11-19 18: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名叫况伟的网民以《关于汉中市公安机关不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实名举报材料》为题,在网络平台发帖。况伟在文中反映,一个叫马永健的人以讨要房租为名,于9月12日到其经营的面皮店敲诈勒索,并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店员因恐惧不敢上班,致使面皮店至今无法经营;汉中路派出所处警后不予立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不法分子。11月18日,公安汉台分局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及时上网公布,以正视听。3 J# v8 e- |  T2 O# ]( M
    警方网上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经查证,况伟于2015年起在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魅力之城经营“杜家热米皮”店。该店所用门面系陈珊从马永健手中所租,租期为2014年至2019年。2015年,陈珊将门面转租给况伟,租期自2015年至2019年。况伟接手后按合同向陈珊支付了一年的租金,经营至2016年7月该支付第二年的租金时,况伟以种种理由不再给陈珊支付租金。陈珊多次催收无果,将情况告诉马永健。马永健又多次向况伟催要,况伟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 g; Y5 K5 X8 \( @# k2 |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 I0 t& K4 ^  \/ g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 _) @! ^9 x4 t; }2 B4 q9 M+ V
  在多次催收房租无果的情况下,马永健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8时许,到正在营业中的“杜家热米皮”店中找到况伟,要求况伟支付房租,但况伟依然拒付。马永健无奈之下告知况伟要收回门面,况伟称要收就收。马永健遂用U形锁从店内将门反锁,并打110报警。辖区汉中路派出所民警赶到后,马永健将锁打开,向民警说明情况。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并找来魅力之城物业主管协同处理此事。+ [; y: V/ A- I6 M3 E
  2016年9月13日,况伟自行将店门关闭不再营业。马永健通过各种方式向其讨要房租无果。此后,况伟以马永健将自己和店员锁在店内十几分钟为由,要求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惩办马永健。我局经依法调查,认定马永健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依法向况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R' T/ @/ X2 S4 ]$ Z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7 B. V6 ^8 Z; U& n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男子发帖举报汉中公安包庇罪犯

* t  `9 z. a/ j( y  11月以来,况伟以公安机关包庇罪犯不作为为名四处上访,并在网络发帖“举报”。
; {+ `* [) F, b$ p& Y7 _/ N6 v  最后,汉台警方还就况伟所说的非法拘禁罪罪名进行了解析:
( X) s# T, w0 t- m- u/ D" i  非法拘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刑事立案标准:5 q4 q' J% t& O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A1 O2 y* a- \2 X- L$ }0 [6 @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8 D. }8 I. i1 Q1 O1 u" O+ [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j. K4 u4 T6 ]2 `' c. d& @) e4 x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9 C* w& Q# _  X/ k, X: V1 H* C7 w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g. t. Q  T0 T5 K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华商记者 袁小锋)
) v% s8 E" g; R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