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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爱心] 汉中一公益组织曝照未成年人 民政局:是山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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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07: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各种公益组织越来越多,很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公益组织从事慈善活动,由此引发的争议和矛盾也在增加。10月16号,汉中某公益组织在给山区贫困学生捐款捐物的过程中,将受助孩子的照片未经处理发到了网上,这种行为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不满。
    这个组织名为汉中市携手公益志愿者协会,活动组织者实名微博显示,他们在给南郑县碑坝镇、福成镇的贫困学生捐款捐物时,给每名贫困学生近距离拍照,还让孩子举着协会标志摆拍。这些图片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传到了网上,并要求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对此,网友们纷纷谴责,汉中市民也认为不妥。

汉中一公益组织曝照未成年人 民政局:是山寨组织

汉中一公益组织曝照未成年人 民政局:是山寨组织

    汉中市民:“让别人感觉像是做戏一样,对小孩心理有点承受不了。”
    汉中市民:“她不愿意把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或者她需要别人尊重,贫穷的一面,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展示在别人面前。”
    从照片拍摄环境来看,有几张是在学校里拍的。
    是谁摆拍了这些照片呢?记者来到南郑县教育局。
    南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我们教育局不知道这个事情。”
    记者:“贫困学生的肖像应不应该保护?”
    南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这方面......你问的这个我们也没有政策方面(规定)。”
    工作人员表示,传播未成年人照片确实不妥,他们立即调查。律师表示,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去侵犯它。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景兰江:“那么对于未成年人更应该保护他们的隐私和肖像。也是让他们在一个不受干扰,不受影响的环境中,平等的健康的成长。”
    汉中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志愿者做慈善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不能打着慈善的名义变向从事其它活动。
    汉中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樊丽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因此我们也呼吁,一些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在关爱未成年人过程当中,要注意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本来是去做公益,却做出了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那么汉中市携手公益志愿者协会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汉中市民政局发现这个舆情信息后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
    汉中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沙明亮:“没有汉中市携手公益志愿者协会在我们这里登记,原则上就属于山寨组织,属于不合法的社会组织。”
    山寨组织又是如何进入校园的呢?南郑县教育局综合科负责人表示,学校老师本意是想帮助贫困生,但却放松了对志愿者行为规范的要求,他们已经开会进行了总结。
    南郑县教育局综合科科长张海洪:“原因应该是在还是相关制度不完善。”
    业内人士说,目前在汉中市注册的各种公益协会有30多家,但实际运营的有上百家。少数从社交平台衍生出的公益协会,常以公益活动为旗号搞沙龙,利用慈善行为增加网络平台的粉丝,或者从事其他商业活动。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景兰江:“这些活动的组织者让受助的小孩持有他们组织的图标,发布网络,显然是个广告行为。”
    从今年9月1号开始,我国《慈善法》正式实施,所有慈善组织必须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社会的监督下从事慈善行为。《慈善法》还强调维护受益人的隐私,并确保慈善行为的非营利性。
    汉中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沙明亮:“建议咱们受助的一些基层单位或者群体,最好是查询一下, 开展慈善活动组织的合法性,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民政部门表示,他们还将抽查各慈善协会的资质,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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