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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汉中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消费者肖某投诉:“9月30日在汉台区某烟酒零售店购买国窖1573白酒6瓶,共计3000.00元,涉嫌销售假酒。”经检支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消费者投诉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前往事发地调查处理。
调查中,该烟酒零售店负责人供认向消费者出售假冒国窖1573的事实,并向消费者进行赔礼道歉。汉中市工商局局执法人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经销商现场赔付给消费者现金10000.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执法人员说“你们真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
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将按照“诉转案”的相关要求,对汉台该烟酒零售店经销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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