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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5旬男子投资一夜亏损9万多 身泼汽油欲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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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21: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迅速反应,妥善处置一起扬言自焚的扰乱公共秩序案,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 l8 I5 @, M* \- S9 {1 d" }" S/ G
        9月22日13时许,一男子在汉台区梁州路与兴汉路十字附近某投资公司内泼洒汽油并扬言自焚。辖区东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分局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王彬局长指示分管治安副局长陈汉平带队,迅速调集治安、巡特警、技术及多个派出所的民警赶赴现场,同时联系119、120到场,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准备。
1 c' V. L6 H7 ?' \) F# x3 C9 p        经核查,扬言自焚男子朱某现年51岁,汉台人。该朱于今年9月14日,通过汉台某投资公司在沪深通投资平台投资40万元,当晚净亏损96000元。朱某多次要求该公司退还其亏损,未果。9月22日11时许,朱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要求退还损失,协商无果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公司大厅、办公室桌面及其本人全身,并将工作人员驱离办公室将房门反锁,威胁如不退还损失将点火自焚。0 i1 I$ l2 X! s7 ?
        现场处置民警在积极劝导的同时,将其妻子及村干部通知到场,协助警方做劝解工作。在法律和人情的双重攻势下,朱某放弃了极端念头,于15时45分主动出门配合警方调查。+ k% h  R7 |: Y
        经审查,朱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了汽油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汉台分局对扬言实施放火而扰乱公共秩序的朱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p; v  Y" W# Q
        汉台警方提醒:极端行为不可取,一旦造成后果,受伤最大的将是自己和亲人,甚至会伤及无辜。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也要受到法律惩罚。此外,天下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任何投资有风险,出手务必谨慎!(西部网  记者 张松 通讯员 李庆亚 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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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2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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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投资公司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骗人者却逍遥法外,而被骗着却无处伸冤。法律的空白,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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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6-9-25 0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50多了,还不知道愿赌服输这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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