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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讨论] 汉中公租房新政8月起执行 1078户贫困户喜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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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2: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市中心城区2016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仪式举行。1078户住房困难户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配到了盼望已久的保障房,解决了一直困扰他们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本次分配由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委托汉台区公证处全程予以公证,邀请区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分配对象主要为中心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经过申请、审查、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1078户参与本次摇号分配。本次分配的房源为中心城区临近三号桥的光辉社区A区1、2号楼和临近原兴元湖公园的翠屏小区12、13、15号楼公租房。两处房源均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住房户在摇取房号后,可在1个月内到文庙巷市直公房所办理入住手续。

据悉,由于本次房源限制,未能摇中房屋的,自动进入下批次分配对象名单,直接参与摇取房号程序。

此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于近日下发文件,对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租金补贴进行了调整。将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在中心城区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农业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员,新就业职工,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和持“服务绿卡”的优秀人才等专业技术人员,当地驻军官兵及随军家属纳入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同时,为便于申请,建立了公租房申请审核绿色通道,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设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及咨询服务窗口,常态化受理非中心城区户籍对象的申请。并进一步建立人性化服务机制,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持“服务绿卡”的优秀人才,以及申请人为65岁以上老人或患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的,优先实施保障。新的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三秦都市报  张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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