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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那些事] 35℃以上高温 汉中劳动者每人每天可领25元高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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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1 1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高温天气到来,高温津贴成为许多劳动者关注的话题。据了解,汉中执行每人每天25元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 汉中去年已执行每人每天25元
  6月15日,据汉中市人社局消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我省最近一次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是2015年,上一次调整则是2011年。根据2015年所下发的文件精神,汉中从当年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后按新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其他10元/天
  根据该《通知》,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可领取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
  市人社局提醒市民: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可以领取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华商记者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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