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庆男子以冥币设局骗钱,自以为手法高明天衣无缝,熟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把自己送进了班房。6月7日,城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德国、平升轩和冉洪兵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和1年2个月,并分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2015年年底,被告人张德国、平升轩共同商谋用“捡钱、分钱、趁机偷钱”的方法作案挣钱。2016年1月10日,张德国和平升轩来到商州区汽车站伺机作案,发现目标寻杜某某后,张德国把事先准备好的钱包扔在杜某某跟前,平升轩捡起钱包并邀请杜某某去无人处分钱。张德国趁机拦住杜某某和平升轩,称自己丢了钱包,要求检查杜某某的随身财物。张德国在检查过程中,趁机盗走杜某某手提袋里的钱包,后二人快速逃离现场,将钱包里的2200元现金平分。 2016年1月14日,张德国、平升轩伙同老乡冉红兵用同样方式作案,盗得被害人许某某3000元现金和工行银行卡一张,并从银行卡内取出现金1.8万元。 另查明,张德国曾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1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德国、平升轩和冉红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三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及犯罪情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华商记者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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