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儿女亲家,竟因彩礼问题大打出手,一方手部骨折,手指被咬伤。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家住洋县磨子桥镇的李某与杨某案发前系儿女亲家,因子女闹离婚,双方因婚前彩礼问题致关系不和。2015年6月5日晚,李某与其子到洋县磨子桥镇杨某家,双方发生纠纷,村干部出面制止,约定次日在村委会调解。次日早7时许,李某与妻儿来到杨某家门前,与杨某夫妇言语不和发生撕扯,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与杨某互相抓住对方衣领撕扯,后李某双手扳折杨某右手,致其右手受伤,后经他人拉劝分开,但随即又在一起撕扯倒地,李某又将杨某右手拇指咬伤。后杨某被诊断为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伴第一腕掌关节脱位、右手拇指被咬伤,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洋县夫妻闹离婚因彩礼起纠纷 两亲家大打出手
审理中,杨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其各项费用7万余元,并要求法院严惩被告人。要求赔偿的7万余元中,伤残赔偿金近2万元,但刑诉法规定附带民事赔偿不包含残疾赔偿金,这和杨某的预期相差甚远。本案承办法官向其释明法律后,杨某情绪激动。 案发后,李某十分悔恨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其家属也期望法院宽大处理,便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对方损失以期谅解。法官抓住时机,让李某当面向杨某道歉,使双方矛盾得以缓和。庭审后法官又多次给被害人做工作。最终李某自愿赔偿杨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5万元,杨某也谅解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法官提醒,遇事要冷静,否则酿成大错后悔晚矣。(洋县法院 巨惠荣 王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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