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在市电力局工作,父亲是该局领导,以帮忙给老李的儿子找工作为由,先后骗取老李人民币62000元。近日,汉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汉中父亲托人帮儿子找工作 被骗取60000多元
2013年10月,张某某在汉中市一医院住院期间,认识了在同病房护理其他病人的老李。张某某与老李在闲聊中,了解到老李的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张某某遂起了骗取老李的财物之心,谎称自己在电力局工作,父亲是市电力局领导,可以托关系将他的儿子安排到电力局工作,多次交谈之后,骗取了他的信任。 随后的一年时间,张某某以托关系找人需要花钱为由,先后6次骗取老李现金共计62000元。被抓获后追回赃款5000元,其余赃款均被张某某挥霍。 汉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寄语:其实本案中张建国的伎俩并不高明,只是利用了被害人急于求成、走捷径的心理。只要大家谨慎对待,提高警惕,不要有找工作可以走捷径的心理,就可以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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