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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县桔园镇万营社区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大会,并现场普法说理,成效良好。$ f( }4 a3 l0 G3 g
不起诉释法说理会上,检察官首先对该院办理的黄某交通肇事一案的基本案情向所在社区干群代表进行了通报。检察机关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及时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基本原则,决定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随后该院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公开进行了不起诉说理,对黄某的行为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危害后果、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分别进行了详尽阐述,教育干部群众谨慎驾车,远离犯罪。被不起诉人黄某现场表示,一定深刻悔罪,时刻将交通规则,法律法规牢记心间,增强安全意识,谨慎驾驶,安全行车,作遵纪守法的好公民。6 ^, d% m# a4 d3 z
此次以案普法进社区活动, 使在场40多名干部群众代表受到了教育,宣传了法律,增进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受到群众欢迎。(通讯员 似超)3 S% M# c9 W, }9 p! C(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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