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工程”,实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汉中市环保局、水利局、监察局等15个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内未完成目标责任书者,相关领导将被问责。 据悉,在今年汉中市“两会”期间,市长王建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工程”,力争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作为汉中今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为使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近日,汉中市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监察局等15个市直部门签订了《2016年度汉中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包括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完成各级下达的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制定全市环保工作规划和要点,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河道管理,划定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依法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等内容。 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此外,考核情况还将纳入市政府对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华商报 记者 袁小锋 通讯员 李奕慧) . Q( Q \2 s)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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