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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西乡县堰口镇水东村的何遇安、陈秀娣老人,现年分别77周岁、75周岁,早年共同养育了两子一女,现都已成家立业,年事已高加之常年患病,导致老俩口生活异常拮据。从2014年起,老俩口已将名下的基本田地分给两个儿子耕种,只要求他们每年给付基本的生活费、必需品和粮油,但两个儿子均未尽到赡养义务,村组多次调解无果。
儿子不赡养爹妈
2015年底,老人迫于无奈将亲儿诉至法院,希望能够妥善解决其生活问题。很快,经过基层法庭办案法官的调查了解和上门走访后,老人的两个儿子均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本该让老人欣喜,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儿子们还是置之不理,而且言语态度十分恶劣,令调解书成为一纸空文……2016年初,经老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西乡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一行接连两次上门分别找到两名被执行人谈话,晓以生效法律文书强制力的有关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从亲情角度出发不断进行批评、教育,使他们均感到惭愧,呼吁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最终两名被执行人与老人达成和解,自愿按照调解书内容逐一履行义务。
1月19日中午,当法官按照约定再次来到老人家时,老人的两个儿子早早等在那里,在他们的亲自监督下,老人接过了1200元生活费,大米300斤,菜油20斤,猪肉10斤,煤块300块,老人生活终于有了着落,与儿子多年“心结”能圆满化解,让两位老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来源: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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