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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2015至2016学年度中小学寒假从2016年1月26日起至2月22日止,2月23日报到,2月24日正式上课。
放假前及寒假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县区和学校要按照“不出事”的总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 “一把手负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放假前,各县区和学校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放假期间,要妥善管理好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时切断相关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严防事故发生。
三、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安全专题教育,针对冬季和学生年龄特点,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外出活动、防盗防骗、防煤气中毒等相关知识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禁师生在返乡、返校途中乘坐无证、无照等不安全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四、各县区和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严格落实补助标准,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应享尽享”、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要加快食堂建设,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自办自管比例。要强化宣传,主动解释政策、通报工作情况、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7号)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规范假期补课行为。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形式进行课业辅导,寒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凡安排补课的普通高中要通过学校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其余年级假期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在寒假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高中学校加强安全监管,切实做好防寒防冻等工作,防止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
六、各县区和学校要做好假期家校对接工作。放假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内容包括假期相关安排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各学校要专题召开家长会,及时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所有学生家长手中,并收齐回执备查。同时,要组织家长学习《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管护、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
师生返校后要注意了解师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七、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守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保护校产。要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局属各学校、有关单位寒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汉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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