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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当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吗?机会来了,符合条件的快快报名吧!
12月8日,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2016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拟通过两个渠道产生:
1.妇联系统组织推荐。
2.社会申报。省妇联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三秦巾帼”客户端(APP)、“三秦巾帼”微信公众号和陕西省主要媒体发布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申报通知,充分运用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 着力扩大省三八红旗手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原则上通过社会申报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10名,三八红旗集体不超过组织推荐名额2个。
陕西省三八红旗手
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三个陕西”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已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市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 省管的县处级党政正职,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
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占该单位或组织总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展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4.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中成绩突出,具有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已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市厅级及以上单位, 相当于市厅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县以上(含县级) 妇联组织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
如何参评?
1.报送材料:《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照片电子版两张(jpg/jpeg)。
2.登记表填写严格规格要求,选用A4纸电脑打印,其中事迹简介500字,内容要翔实生动,真实可信,事迹突出;纸质材料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各推荐单位要填报陕西省三八红旗手 (集体) 推荐名单汇总表, 并加盖公章。
4.推荐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5日,请将登记表、事迹材料等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省委大院1号楼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10054
电话/传真:029-85582046
联系人:安婧 褚海霏
电子邮件:shanxi_flxcb@126.com
(华商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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