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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情相悦终成眷属堪称美谈,未成夫妻也不必反目成仇,日前汉中一男子因情感受挫心生怨恨重伤情人身陷囹圄,悔不当初。11月19日,城固县法院以被告人胡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胡斌和被害人刘花于2005年认识并同居,同居期间胡斌一直给刘花生活费用。2015年胡斌得知刘花与他人谈婚,便返回刘花租住处,与刘花进行沟通,但未能改变刘花的主意。
城固:心生怨恨砍伤情人 未成夫妻反目成仇
2015年7月10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胡斌回想自己对刘花的付出及刘花对自己的态度,认为刘花对自己冷酷无情,心中产生怨恨,遂到租住处的厨房取出菜刀,进入刘花卧室,用菜刀背砍刘花脖子、头、肩部等处,刘花跪地求饶也未罢手,后在刘花儿子的劝说下才停止伤害。胡斌心生悔意便用自己手机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20急救。
经鉴定:刘花左腕部刀砍伤、左腕部左侧拇指伸肌肌腱断裂属重伤二级;头部多处刀砍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全身其余部位刀砍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其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九级伤残。在审理中,被告人胡斌和被害人刘花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被告人胡斌赔偿刘花各项经济损失30000元,赔偿款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刘花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婚姻琐事引发;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报案有自首情节,积极抢救被害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城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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