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两村民私自在家中储存大量散装汽柴油,严重威胁周围群众生命安全,还不听民警的劝阻,也拒不纠正其违法行为。24日,记者从南郑警方获悉,二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3日。
入冬以来,南郑警方多措并举,积极排查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冬防安全工作。近日,高台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得知,辖区东新村村民黄某某(男,43岁)、李某某(男,42岁)私自购买并在家中储存大量散装汽油、柴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纠正违法行为,但李、黄二人均不听劝阻,拒不执行。
随后,南郑县公安局联合县安监、消防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黄某某家中查获散装汽油400升、散装柴油180升;在李某某租住屋内查获散装汽油75升、散装柴油480升,对李、黄二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西安新闻 记者张松 通讯员姜祎 强兆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