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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那些事] 为讨回十多月工资 勉县员工“占”公司价值百万元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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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1-18 16: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房子是公司卖给你的,你要么付房款要么退房……”

    “这房子明明是你许诺奖励给我的,我和你之间也没有买卖合同……”

  近日,汉中市勉县法院调解了一桩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美联建筑有限公司起诉其公司原员工李忠,要求其支付房款。


  法院受理后发现,该房屋开始是建筑公司从房屋开发商处以房抵款所得,但却登记在了李忠名下。是买还是赠,双方现在都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买还是赠,如何判定让法官陷入了两难,而唯一能认定的就是房屋价值近百万,李忠却没有花一分钱得到了房屋。

  通过多次调解,耐心地做工作,办案法官终于弄清了案情:原来建筑公司从开发商处抵来房屋后,为办证方便,将房屋登记在了被告李忠名下。而李忠多年来并没有使用该房屋,实际上他也不想要这房子,只因单位拖欠了他十几个月工资一直没有支付,于是他一气之下辞职,并将该房屋锁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法官通过调解,首先向美联建筑有限公司讲明情况,他们也同意给李忠结算工资,只要归还房屋。李忠也表示,只要支付拖欠的工资,他愿意归还房屋。

  百万房屋纷争就此化解,但法官提醒,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仲裁、诉讼均能为其讨回工资,希望其以后能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建筑公司在以房抵债时,为图方便,将房产登记在职工名下会有法律风险。( 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文中人物系化名)
发表于 2015-11-25 13: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娃还会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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