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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甘肃男子负案途中勉县抢劫杀人 潜逃两年后DNA锁定真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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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年33岁的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枣儿沟村武头社村民武某犯故意伤害案负案潜逃途中,窜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老道寺镇陈寨村再次犯抢劫杀人案,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指纹和血迹DNA锁定了真凶,两年后终落法网。日前,被告人武某被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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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0日晚,武某在甘肃省成县犯故意伤害案后,连夜逃至甘肃省康县朋友蒲某处呆了三天,然后乘坐公共汽车窜至汉中市汉台区躲藏。因身无分文,在汉台区一网吧内呆了两晚,在一宾馆大厅呆了一晚。同月17日早上,武某准备到略阳县再搭车返回甘肃省成县,就沿108国道徒步行走。当日13时许,途经勉县老道寺镇陈寨村路段时,武某坐在路边休息,适逢惠某驾驶陕FXK022灰色尼桑牌越野车也停在路边躺在驾驶室的座位上休息,武某就产生盗窃该车辆钱财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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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从该车前方观看,觉得车内无人,驾驶室前台上放有一个女士提包。武某就偷偷去拉副驾驶室车门,发现车门没上锁,约半小时后,武某就拉开副驾驶室车门上车并坐在副驾驶室上,关上车门,伸手刚将提包拿到手中,躺在驾驶室的惠某被惊醒,伸手抓住武某的衣服大喊“做啥子呀”,武某称自己两天没吃饭了,要点钱吃饭,拿着包想下车,惠某仍抓住武某的衣服不放,并喊道“抓贼呀,抢劫呀”,武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威胁惠某让其松手,惠某没有理睬,仍不松手并继续大喊抓贼,武某担心被过往车辆上的人员发现,就持刀朝惠某左腰部戳了一刀,准备逃跑下车时,惠某抱住武某的腰部大喊抓贼,武某持刀朝惠某的胸部乱戳,惠某就朝武某的大腿上咬了一口并咬住不放,武某强行扳开惠某的头部,惠某大喊“杀人了”,武某用一只手捂住惠某的嘴,惠某用手将武某的手背抓伤,扳开武某的手仍不停大喊“杀人了、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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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迎面驶来了几辆车,武某怕被人发现,想将惠某压倒在座位上,惠某仍然不停反抗,武某就捂住惠某的嘴,持刀朝惠某的脖子处戳了一刀,将惠某压在自己的身下,对面的车辆离开后,武某发现惠某不动了,在车内将惠某搬到车后排座位上,确认其死亡后,解下驾驶室上染血的座套盖在惠某身上,启动车辆沿108国道向勉县方向行驶不远一段路后,左转弯将车驾驶至汉江河堤,卸下车牌放在车内,伺机将尸体抛在河滩里。因河堤上拉沙子的车辆来回过往,怕被人发现,武某驾车原路返回108国道,继续向勉县方向行驶一段后,再次驾车来到河堤。期间,因提包内惠某的手机不停地响,武某将汽车上锁停放在河堤上,拿上提包来到附近的树林内,将手机卡卸下,将手机、手机卡等丢弃现场;因在车内及提包等处没有翻找到现金,武某拿上车内后排座位上的一整条软中华香烟,步行到108国道北侧的几家商店内出售未果,后拆开包装先后取了两包香烟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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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18时许,武某沿河堤步行到附近一沙场处准备捡拾废铁等去换钱花,在该沙场的一个简易木棚内,趁无人之机,从一被褥下翻得136元,随即步行到108国道北侧的两家商店内,分别购买一些面包、一个塑料盆、一个手电筒、一把塑料刷子,带至车上伺机清洗车辆。等到天黑后,武某将车驾驶至汉江河滩勉县老道寺镇吴寨段,偷偷将惠某的尸体搬至一个沙坑里,用手刨沙将尸体掩埋,用塑料盆、刷子、车内的拖把等将车内血迹进行了清洗,将座位坐垫、惠某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钱包、车牌等物品丢弃在汉江河内。当日23时许,武某驾车返回108国道,继续朝勉县方向行驶一段后,觉得汽油不够将车停靠路边,下车准备找人打听加油站,刚离开车辆不远时,看见惠某海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停靠车前,面包车上下来两个人,吆喝“车在这里、赶快报警”等言语,武某随即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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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4日,经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惠某系锐器致颈部大血管离断导致大出血,循环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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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灰色尼桑汽车内拖布把上、手刹旁手电筒上、方向盘等处均检出同一男性DNA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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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3日,勉县公安局接公安部反馈:服刑犯武某DNA与勉县公安局“惠某被杀害案”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DNA比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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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30日武某被勉县公安局民警押回勉县接受审查。2015年4月21日,经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 灰色尼桑汽车内拖布把、灰色尼桑汽车内手刹旁手电筒及方向盘上检出的DNA来源于武某的可能性大于99.9999%。经讯问,武某对涉嫌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作者单位: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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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不悔改,还敢来我大汉中继续犯事,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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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1-17 18: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社会渣渣,活着只会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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