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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 南郑县消除一处游乐设施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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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6: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我县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发现黄官镇火地沟村村民肖某在县城民乐园非法经营电动儿童游乐设施――“游乐转马”、“游乐电动小火车”,两处设施均无出厂检验合格证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以及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其立即停止以上两处游乐设施经营活动。  U. L2 H# 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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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检查组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肖某对“三无”游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了深刻认识,对未经培训操作特种设备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已自行将“游乐转马”、“游乐电动小火车”设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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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安委会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为了避免不安全游乐设施可能给儿童带来的伤害,在带领儿童玩耍时,不接触、不乘坐非法经营的游乐设施。对于打算经营游乐设施的群众,在购买相关游乐设施前,请到县质监局进行咨询,了解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并到正规厂家购买相关产品,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发布机构:南郑县安监局  来源:冯岭松  )" e: c+ U8 u4 ~) j# q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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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7-29 15:2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除安全隐患,做的好
发表于 2015-7-29 17:2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呀,拆的好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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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7-31 22: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顺便把广场舞大妈们也拆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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