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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略阳:因房屋质量起纠纷 294万工程款被拖欠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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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08: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盖新房是农村人一辈子的大事,既要美观更要安全结实。不过,在汉中市略阳县,有几十户村民因为盖房子的事和施工方争执了6年,甚至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到现在仍然是一筹莫展。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因灾民安置房质量问题起争执  施工队294万工程款被拖欠6年

       最近,略阳县郭镇郭镇街村的30位村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他们拖欠了盖房子的施工队294万元的工程款。为什么房子盖起来6年多还没交工程款呢?村民们说是因为房子质量有问题,这是村民郭军堂的房子,外观看起来很漂亮,但郭军堂说里面不能细看。在还没有装修的家里,记者看到二楼客厅的地板上有一条前后贯通的裂缝。

       郭镇街村村民郭军堂:开始以为是线管裂了缝了,我就想如果是裂了缝了,过两天再看情况,过两天我又想了想,弄点儿水倒在上面试一下,倒了以后发现一楼的天花板就湿了。

      郭镇街村村民杨安仕:这是一面承重墙,按照我们农村的说法就是山墙,现在这个裂缝已经达到了75%。处理了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出现这样的裂缝。
郭镇街村村民梁再华:水从对面墙上漏过来的,墙外边漏进来的,前两天下大雨,你看这是前两天才掉的墙皮,用的砂浆,水泥达不到标号。我们把钱出了,给我们住这样的房子,我们心里肯定不高兴的。

       村民和施工方为质量问题争执的房子共有50套,属于“5.12”地震灾后略阳县郭镇的一处集中安置点,涉及50户受灾群众,房子性质是自建房,工程以郭镇街村委会的名义委托陕西中航建筑安装公司统一施工,每一户受灾群众都和施工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村民必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比例的房款。然而,交了部分房款之后,很多村民就以施工方没有按照自己要求施工拒绝支付其余的房款。无奈之下,施工方垫资于2009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村民必须付清全部工程款。然而截止今年6月底,只有一户村民交清了房款,其他49户村民总共拖欠陕西中航建筑公司294万元工程款。

       中航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敬洪平:这个工程走得是灾民安置程序,灾民安置程序首先要保证农民入住,没交清的情况下,我们公司垫资先修起来。现在我们已经修起了,全部锁起来的,他们入住就要来跟我们算账,我们才给他们钥匙,农民他们不算账,他们就强行入住。把门锁撬掉了,住进去。强行入住我们没有办法。

      村民们认为,之所以拖欠工程款,除了盖好后的房子有裂缝,质量不过关,最主要的就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队偷工减料没有按照合同施工。
郭镇街村村民黄德清:修第二层有些砖头是半截砖头、废砖,我说你们这样不要修了,人家一直承认是给政府修的房子。我说是你们修,你们质量达不到标准,我拒绝付款。

       郭镇街村村民杨鑫华:当时发现地基深度不够,再加上还有泥沙,还有这么大的泥块,我让清理,他们不清理,我就拍照,他们发现了,就把我照相机砸了。

      按照合同约定,村民们有权利对这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但村民们说,他们提出来的合理要求,施工方并没有采纳和整改,所以村民拒绝付款。再加上这个工程是灾后重建项目,必须按时完工,保证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村民不愿意付款,施工方中航公司只能自行垫资修建。

      中航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敬洪平:他们就是不想交钱,就是想赖账,住进去五年了,他现在说我的房子这儿掉了个墙皮,那儿裂了个缝,到处找理由。我们现在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有啥情况,我们现场给你减钱,维修需要多少钱,我不收这笔钱了,给你减一笔钱。(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沈正伟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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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0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施工方法院起诉村民拖欠工程款  村民反驳房屋结构更改不知情

       2015年1月,陕西中航建筑安装公司将30户村民起诉到法院。村民们准备应诉资料时,无意中发现,当初和中航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施工图纸上明确显示,房屋的地基部分除了地圈梁之外还有结构梁,但他们的房子并没有结构梁。

       郭镇街村村民梁再华:现在就能说明下面没有梁,光是一层地板,你看只有这么深,打现浇地板只有这么厚,地板的厚度就是这样子,这才10公分就已经见到黄土了。

       对于村民们突然提出的这种说法,当时负责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郭镇政府干部龚长青告诉记者,村民们拿到的合同中的施工图纸并不是最终的施工图纸。

       郭镇街村包村干部龚长青:原来设计是建成一间一间的,大家就想利用门面做生意,做成通间比较好,然后一部分群众提议上面加一个抬空梁,把两间变成一个大通间,提出以后,村委会找县上的设计单位,把图纸更改了以后,才能加梁,你说上面加了梁,下面地基再加梁,这就没有意义了。

       记者:征求过村民的意愿?

       郭镇街村包村干部龚长青:哦,我们还把人召集起来了,看大家愿意不愿意,同意的占了多数的,我们才找的设计师。设计师把图纸更改了,工程才敢施工的。

       郭镇街村村民郭朝银:加抬空梁召开过会议,一个抬空梁增加7000块钱,是经过我们同意的。征求过意见,那是大家开会在会议室里通过的,下面的基础结构梁取消没有征求过我们意见,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减掉了。

      在郭镇政府提供的这份2008年8月18号的安置工程会议记录上,记者发现对于增加抬空梁并再收取每户7000块钱的事情,村委会确实征求过大家的意见,但并没有说增加抬空梁就要减去地基部分的结构梁,这个细节成了村民们拒绝支付剩余建房款的又一个重要理由。

      郭镇街村村民杨安仕:我的房子缺了两个结构梁,因为我有两个抬空梁。这个可能是造成房屋裂缝,四处裂缝的根本原因。

      对于郭镇街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从2010年起,郭镇镇党委和镇政府先后3次成立工作组,多次协调,然而一些村民仍然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无奈之下,陕西中航建筑安装公司分3批将49户村民中没有付款还不愿协商的的30户村民起诉到法院。目前,经过法院调解,首批21户村民中已有19户和中航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愿意支付106万元工程欠款。有两户村民已经申请了质量鉴定,法院已经按照法律程序指定了鉴定公司,但是这两户村民不愿意交一户3万元的鉴定费用,纠纷还在搁浅中。

      中航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敬洪平:合同上明确规定,属于质量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鉴定单位鉴定,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有两家已经申请了鉴定,我们只等鉴定结果,其他不申请鉴定的,那么说明我的房子没有问题。

      地震灾后集中安置住房,因为对房屋质量的分歧而产生纠纷,一拖6年之久,从尊重事实的角度出发,质量究竟有没有问题,让权威的质量鉴定机构一检测自有分晓, 但是纠纷为什么拖了这么多年?真的是解决起来棘手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究竟是为了保护村民的利益,还是保护施工单位的利益,或者,还是在维护政府自己的脸面呢。 (来源:西部网 记者 沈正伟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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