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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汉中“药改”半月,记者走房调查汉中药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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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正式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提出了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的有关措施,明确要求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品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要依法合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多天过去了,我市市场作何反应?政府机构又如何应对?6月15至17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内部分药店、医院及相关管理部门。

记者走房调查汉中药改成果

记者走房调查汉中药改成果

     药价放开后汉中仅部分药店药品有涨跌

      “乳核散结片怎么涨到22元一盒了?”看到汉台区建国路某大药房的价格标签时,80后妈妈小林吓了一跳,因为就在一个月前,同样的药还只是卖11.8元一盒。近期,关于药价,许多人显得十分敏感。店内销售人员李女士忙解释说,最近乳核散结片更换了包装,原来规格的两款包装已经没有了,新包装相比原来确实涨了价。

      与此同时,在汉台区虎桥路一家平价药房,记者发现,店里的药品价格标签几乎没有改动。店员告诉记者,除了部分药品的会员价比原价稍便宜外,大部分药品的价格都没有变化。“我们都是根据药企的定价来定的,如果药企没调整价格,我们也不会调整。”而在前进路的一家连锁药店,店员表示近期的药品价格变化主要是药店自己做的定期促销活动。之前偶尔也会有个别药品涨价,但最近并没有收到类似通知。

      自本月初以来,关于“药价放开后,药品涨价”话题备受关注。6月1日一早,65岁的李大妈就来到药店,“我是想着常买的那些药可能会降价呢。”结果李大妈失望而归,因为她常吃的降血糖药、老伴常吃的降压药,价格没有任何变化。从记者的走访调查来看,截至目前,我市药价整体仍保持稳定,部分药品有涨有跌,但绝大多数药品未调整价格。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药价整体变化不大,主要源于大多数药企在观望,等待后续政策出台,目前正处于最敏感的时期,所以大部分企业维持现状。我市另一家药品连锁超市负责人也表示,虽然政府取消了药品定价,但是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药品经销商数量众多,随意地更改药品价格势必影响到药品的销售。药企和药店不会轻易抬价,将来药品价格与现在药品的价格大体上还是相当,应该不会发生药品价格大幅上涨的事情。但能感觉到药品价格暗流涌动,不少药厂的药品涨一点或降一点,试探市场反应。有些厂家则在积极换包装、改规格,为药品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

      医院药价依旧的背后
      今年75岁的吴大爷告诉记者,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缠身近二十年,每天都得吃上一大把药,因此隔一段时间就得上医院拿药。“治疗高血压的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治疗糖尿病的格列吡嗪都是我常吃的药,前两天去3201医院买,还是原价。”他说。

      该院药剂科主任魏多祥表示,公立医院的药品,基本都实行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质量在招标的过程中,已经达到一个平衡点,统一定价,医院不能随意涨价。因此,新政策实行后,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将依旧保持稳定。“对于很多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药物价格,患者很敏感,稍一变动大家都会知道。比如最近网上热议涨价10倍的心脏病常见药品地高辛片,我们医院也并未提价,大家不用过分忧虑。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常见低价药品价格过低,导致企业不愿生产,药品临床供应短缺。让低价药价格回归,让百姓在可承受范围内买得上药,正是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的初衷。”

      积极应对,“药改”只会越改越好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1月12日,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医疗市场有序发展。所以面对药品市场化改革,我市各部门早有准备。

      首先,加强基本药品配备制度。县及县以下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数不低于机构药品总品规数的7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8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30%。鼓励其他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其次,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及县以下政府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药品零差率销售形成的政策性亏损,除各级财政按比例补助外,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院加强药事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开源节流等途径解决。

      再次,完善药品配送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但总数不得超过5家。县级综合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县镇药品采购配送联合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安全和配送的监管职能。

      最后,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制度。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必须从陕西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个别特殊用药、短缺品种,实行年度备案采购。备案采购药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机构全部药品采购金额的5%。并且加强药械质量监管,贯彻落实《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加强药房、医疗器械库房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和使用制度。

      市卫生局医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可以通过价格引导生产、分配和消费,市场机制可以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保护患者利益。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行药品市场自由定价。面对药品市场化改革,我们有准备、有措施,积极应对,稳定汉中药品市场,药改只会越改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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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9 12: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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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乡先行试点的经验

      西乡县作为全省“一市十县”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县,针对药品市场化改革,该县早谋划、有举措。自2010年起在部分镇、村医疗机构试点“三统一”(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程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2年在全县全面实施,促使医药价格总体下降了30%,从源头上减少了群众看病支出。

记者走房调查汉中药改成果

记者走房调查汉中药改成果

     在试点过程中,首先,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我省药品“三统一”政策,普及低价药、常用药。基本药物制度和“三统一”政策覆盖县及县以下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现网络平台采购。备案采购金额控制在药品采购总额的5%以内,基本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其次,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从2012年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不从药品当中获利。再次,完善药品配送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管。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择并适时调整药品配送企业,建立了药品配送量化考评办法,确保药品供应及时足额。严格控制不同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加强临床用药管理,通过绩效考核发放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促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层。

      “继续巩固已取得的药品改革成果,通过西乡试点创新,努力降低药品价格,尽快将成熟经验向全市公立医院推广,加快改革步伐。”受访时,市卫生局医改办工作人员如是说。

       医改任重道远药改还需加强配套措施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是医改的九字方针。话语虽短、却意味深长,直指医改工作的方向目标,同时也明确了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位熟悉药品流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尽管药价市场化改革值得期待,但改革能否成功,关键还在于配套改革能否到位。取消政府定价只是第一步,如何走好以后几步更为重要。比如,如何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就关系到此次改革的成败。目前,《通知》对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的表述过于简单,只有系统改革药品采购体制、机制,才能促进药价回归合理。另外,新药审批制度也有待改革。药价之所以难以下降,与此有很大关系。据悉,全国目前七八千种药,却批出来十八九万个药号;一种药有几十个号,同样的药品药价相差十几倍。如果不改革新药审批制度,很多旧药换个“马甲”拿到药号后就会高价销售。”

      同时,公立医院药价改革对药价市场化改革有深远意义,只有取消以药养医,让医生远离药品的利益纠葛,药价回归合理才有希望。但到目前,全面废除“以药养医”的机制还在全面推进。医疗改革道路任重道远,但相信随着国家关于医药行业的各项法规的出台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一切药品营销活动终将趋于理性。(汉中日报 见习记者 李佩蓉 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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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5: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改了吗?没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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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6-20 08:0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到很多医生说,实行三统一后,很多常用好用的药医院没有了,只有建议患者去药店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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