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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起,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今年改造3200户;从2016年起,每年实施改造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20%;到“十三五”末,全面消除农村群众居住危旧土坯房现象。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上下大力开展地震灾后重建、以工代赈移民搬迁、扶贫易地移民搬迁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我市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截至目前,仍有6万余户农村群众居住在土坯房中,还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最容易受到洪涝、地质灾害威胁的地区。
为了让居住在危旧房屋中的农村群众真正实现迁安避险,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土坯房全部纳入改造范围,按规定享受陕南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政策,并严格按照《汉中市陕南移民搬迁对象确认办法》进行分类审批确认。
按照“一户一宅、危困优先”的原则,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的住户对象是“正房为土坯房,只有一处宅基地且未享受过灾后重建和各类移民搬迁救助政策”的农村居民。农村土坯房改造对象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优先列入县区年度移民搬迁计划实施搬迁。对完全依赖土地生存、不宜集中安置的危旧土坯房住户,可以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实施分散安置或原址重建。对居住在地灾洪灾威胁区的土坯房住户和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的“危困户”、“特困户”将予以优先搬迁。 (记者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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