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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南郑“两个规定”架起“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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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9: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定”)。
0 j/ V5 W: _1 ~5 b7 T$ ~/ w
8 E$ p- {+ X+ M' m7 v  该院纪检组长带领干警学习了两个规定的详细内容,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治安在会上做了发言。他称:过去我们办理案件,人还没到警务区,案子还没有拿到手,手机都已经被“说情”的打爆了,办案受到各种干扰,困难重重,“两个规定”出台以后,为领导干部以及检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了“高压线”,既防止我们内部人员自己触“线”,又能对其他干预司法的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使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的阻力减小,同时为我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5 n6 k. J! d. c  _
) a* ]* s5 _8 i& j* [$ F" s& X  他要求广大干警在思想和行动上主动对接好“两个规定”,坚持抵制“关系案、人情案的干扰,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司法权力的践行者和维护者。(白静)( ~4 C" |  o6 W5 b%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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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0: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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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3: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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