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2月6日读者来电反映:我是汉水名城阅府小区居民,本小区的居民入住已半年多了,新天汉物业公司一直收取业主每度0.93元的电费,业主们为此多次去找物业公司,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2月12日汉中市物价局回复:据调查,新天汉物业公司由于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的问题与供电部门没有妥善解决,导致该公司管理的汉水名城阅府7栋高层、4栋洋房共1078户,入住半年用电电源仍为临时基建电源,执行一般工商业分时电价0.93元。市区检查组要求该公司立即纠正上述行为,并将多收价款退还业主。截止到2月11日,该公司已将电价差额全部退还业主 ,并承诺以后都按居民生活电价结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