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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8: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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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怎么发?
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发放。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还和以前一样,维持原待遇不变。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实施,在职时缴费,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
情况最复杂的是单位的“中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在《决定》中,改革前算作“视同缴费”。“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会有所限制。
因为这次改革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因此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在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块,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对于“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发放,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当中。
那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又怎么计算呢?
简单说,决定基础养老金多少的有三个因素,一个是所在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这就意味着,在不同地区、不同年份退休的人员,他的基础养老金是不同的。第二个是本人每月缴费工资的平均数,比如缴了20年,这个平均数就是20年里,每个月的缴费工资相加,除以240个月。第三个是缴费的年限。
以今年要退休的老王为例,他所在省2014年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假设老王已经缴费35年,每月缴费工资的平均数是3000元,那么老王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就是两者相加除以2,即3500元,然后根据缴费的年限,每缴费一年计发1个百分点,老王缴了35年,他的基础养老金就是3500乘以35%,即1225元。这个基础养老金是固定的,如果要调整的话,则要根据政府要求统一进行。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所得。按照《决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退休年龄越大,对应的计发月数越小,也就是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拿到的钱也越多。
钱从哪里来?
养老金“并轨”之后,将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启动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产生了巨大的“改制成本”,而消化这个成本花费了非常长的时间。这次改革,也不可避免地需要付出改革的成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这要根据单位不同的类型确定它的资金来源,首先作为机关公务员来讲,都是财政拨款,作为单位的缴费部分都是可以纳入到财政预算,由财政来支付,对于参公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都是可以由财政同样纳入预算来缴纳单位的这方面的费用,事业单位改革以后,如果是一类的事业单位,单位的缴费部分同样纳入财政预算里面,由财政来支付,作为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财政差额拨款,除了单位缴费有一部分是纳入财政预算的,需要由单位自筹资金来支付这个缴费。”
在近日的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
但他同时也指出,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比如外界一直建议的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他透露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
此外,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因此不会出现挤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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