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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四川一男子汇错款 城固法院已帮他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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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6: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男子陈某,汇款时弄错账号,将21000元错汇给他人。他从四川找到汉中城固法院,在法院帮助下,“收到”21000元钱的城固人刘某愿意归还,皆大欢喜。  z' a7 G; ^8 U0 ^; g9 V- B, X$ F

$ U5 j- l8 w: b! M        10月12日上午,四川省通江县男子陈某像往常一样,在当地信用联社的ATM机上给陕西汉中的毛某汇货款21000元,款汇出后迟迟没有回音,陈某赶紧打电话询问毛某,毛某说他并没有收到汇款。 陈某当时就到银行柜台查询汇款信息,原来,他在操作中没有仔细核对,将本应汇至毛某的21000元,误汇入刘某的账户。经过查询,刘某的地址还远在三百多公里之外的陕西城固山区。经过多方联系无果后,陈某按照银行提供的线索一路追寻到了陕西省城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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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上午,陈某来到城固县法院立案庭咨询,想通过打官司追回汇款。立案法官问清事由后,耐心地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办案法官立即到刘某的开户行采取了保全措施,对误汇入的21000元进行了冻结。接着又驱车赶到距县城七十多公里的山村,找到刘某,将案件的具体情况告知于他,并就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他做了详细的解释。 在办案法官的悉心讲解下,刘某自愿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将误打入他账户中的21000元返还给了陈某,并当即履行完毕。 就此,办案法官提醒, “汇款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记者 曾春)" N% r5 w; T" }3 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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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9: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款时又要核对名字又要核对帐号,怎么会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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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09: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同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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