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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往南几十公里,就是秦岭,山路蜿蜒不绝,进入陕南三市(汉中、商洛和安康),高速公路旁偶尔可以看到巨幅标语:一江清水送北京。; d! c4 o( R* 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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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清水,指的是汉江水。汉江发源于秦岭南麓的汉中宁强县潘家山,向东奔流到湖北,被大坝拦入丹江口水库,然后沿人工渠道、隧道一路向北,几乎是顺着京广线,过河南、河北,一直送达北京——这就是即将投入使用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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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A; ^7 {7 h8 s3 v 调水工程背后,并不简单是水的问题。鲜为人知的是,为了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原本就属于经济落后地区的陕南三市,这些水源涵养地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g0 A: Y7 ?: f
陕南三市为南水北调作巨大牺牲
5 }$ q: F3 \% y9 q5 K& E 中线工程通水在即,然而这些水源涵养地到底该不该被补偿?如果应该的话,到底谁来补偿、如何补偿?长期以来,陕西方面一直呼吁,北京、天津等用水地区,应该给这些为调水工程做出牺牲的陕南山区一定的生态补偿——无论是纵向的转移支付,还是横向的协商、甚至是市场化的交易——为了保证这一江清水的水质,这些落后山区被迫减少了正常的经济活动,在当地人看来,难道这些付出不应该得到回报吗?$ F3 }- B8 f1 Y5 R" X+ y7 s
; Q3 s( S) C1 } 8月23日,一个人数精炼,然而规格相当高的研讨会在汉中举行,陕西迫切希望搞清楚这些问题,进而再次向北京等用水地区发出明确的呼声。 f' F% M: k7 L( d& r W6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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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算账,谁去算?) }# z% N, m0 O9 v*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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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的与会者,包括陕西省政府和汉中、安康两市的官员,以及陕西当地权威的水利、环境、城市、法律学者。会议的主题是“汉水进京与陕南经济发展”,但每位与会者的发言默契且很一致——生态补偿机制该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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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陕西也曾发出这些声音,但很少得到中央政府和用水地区政府的回应。2008年,前陕西省委书记安启元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就曾透露说:“我曾经提过一个意见,能不能1吨水补1块钱,具体国家正在研究。”如今6年过去了,这些“正在研究”中的问题,依然没有定论。. a; `* ^9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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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讲大局方面的顾虑,每年全国两会上,很少见到当地的代表、委员通过这样的场合提出提案、议案。用参加研讨的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环保法教授李永宁的话说:“陕西的声音哪去了?生态补偿的问题,到底补多少,我们自己不算,谁去算你们的帐?”“陕南三市在南水北调工程中负担了历史的重任。”汉中市副市长王春丽说,“我们都知道陕南三市汇流面积占整个丹江口水库水域面积的77%,我们入库的水量占到66.39%,所以我们这一块的水决定了整个工程的水质、水量。”) E, J% G$ h*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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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目共睹却又常常被忽视的问题。过去一谈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补偿问题,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湖北丹江口库区,甚或是管渠所经过的河南,更上游的陕南三市的牺牲,常被许多人看作这些地区的环保义务。, }( w9 Y/ z! P) Q
% f5 K2 f: S& I' t* T l4 N 这种印象是相当普遍的。之前曾有不愿具名的学者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说:“如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下游用水地区并不会破坏上游的生态环境,你自己的工业企业产生污染,就有治理的义务,这个费用没有理由让别人承担”。9 B3 \8 v; p2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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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中线调水预设了这些地区更多的义务,却没有预设相对应的权利——水权本质上是一种禀赋权,汉江流域的人们在这里生活,就应该具备依靠这里的水资源实现基本生活依赖和发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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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按照相关法规,水质只要四类水就合乎标准了,现为了满足中线调水的需求,汉江需要达到二类水的标准。这些更苛刻的义务,意味着他们因而失去了许多发展权——为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陕西省政府今年年初下发行动方案要求汉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 D2 {1 O; [5 W* P#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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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正是安启元最早发出补偿呼声的朴素逻辑——“为了保证北京的水质,我们不得不关闭所有的工厂。可大家总得要活命。所以我说,政府需要为陕西提供补偿。如果你不为群众提供补偿,他们还怎么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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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h% N9 g+ \ f7 a 陕西省水利教育协会理事、商洛学院校长刘建林说:“保护是一种牺牲,保护意味着付出,保护要有代价。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需要调整产业结构,需要进行开发移民,需要生态修复建设,需要开展水土保持,需要改变民众的传统生活方式,需要变粗放型为集约型生产方式等等。”; V/ g* p' n"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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