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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
南郑县2013年冬季安置对象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和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已到位,请本人携带退伍证和身份证前来安置办领取。
一、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标准为:
1、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7497元;(义务兵自主就业补助金为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
2、普通士官: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兵龄-2)的办法,即:17497+17497×0.05×(实际兵龄-2);
3、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奖励金额分别为实际领取金额增发15%、10%、5%。多次立功按最高等级增发比例增发一次,不累计计算增发金额。
二、安置对象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
每人每月350元,享受10个月,共计3500元。
联系电话0916-55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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